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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 (第9/10页)
、高祖,无权祭祀始祖。 ??大宗、小宗示意图 ??始祖—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百世不迁)(大宗)(大宗)(大宗)(大宗)(大宗)(大宗)—别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此下与大宗丧失关系)祢(小宗)(小宗)(小宗)(小宗)—别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祢(小宗)(小宗)(小宗)(小宗)—别子——嫡长子——嫡长子——嫡长子祢(小宗)(小宗)(小宗)—别子——嫡长子——嫡长子祢(小宗)(小宗)—别子——嫡长子祢(小宗) ??(五世则迁) ??宗法继统表 ??周天子——嫡长子(天子)——嫡长子(天子)——嫡长子(天子)——嫡长子(天子) ??大宗→宗周 ??——别子(诸侯) ??小宗——嫡长子(诸侯)——嫡长子(诸侯)——嫡长子(诸侯) ??大宗→封国 ??——别子(卿大夫) ??小宗——嫡长子(卿大夫)——嫡长子(卿大夫) ??大宗→采邑 ??——别子(土) ??小宗——嫡长子(土) ??大宗→禄田 ??——别子(庶民) ??小宗 ??例示: ??文王(大宗)武王(大宗)成王(大宗)——康王(大宗) ??康叔(小宗)晋侯(大宗) ??大夫(小宗 ??周公(小宗)鲁公(大宗)——考公(大宗) ??凡伯(小宗)大夫(大宗) ??士(小宗) ??2立嫡 ??先秦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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