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风俗史(全五卷)_第十四章《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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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 (第8/10页)

远近,可以分为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以己身的辈份出发,可以分为尊亲属与卑亲属等等。

    ??二、宗法风俗

    ??1大宗与小宗

    ??先秦的宗族风俗发展到周代,形成了宗法之俗。按宗法制度的俗规,在同一始祖的延续序列中,具有继承权的历代嫡长子系统为大宗,其同母兄弟和庶出兄弟的系统则为小宗。《礼记·丧服小记》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周代天子之位,均由嫡长子继承,从而构成世系,称为大宗;余子封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周代天子之位,均由嫡长子继承,从而构成世系,称为大宗;余子封为诸侯,称为小宗。请侯相对天子为小宗,但在本国则为大宗。国君之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代代相传,奉祀始祖,为大宗;余子封为卿大夫,为小宗。卿大夫之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奉祀始祖,为大宗;余子则为士;为小宗。士的嫡长於仍为士,余子则为平民。由於诸侯、卿大夫和乾的始祖相对於天子、诸侯、卿大夫来说均为别子,即嫡长子之弟,故称“别子为祖”。除天子外大宗始终是最初的别子的延续,故称“继别为宗”。小宗各继承其前一代庶子,父传子,子继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别子的後裔中,嫡系的大宗只有一个,而庶子的旁系则很多,各个旁系均有继祢的小宗。世秩绵延,族姓繁衍,小宗例愈来愈多,於是采用上杀、下杀、旁杀的原则以五世为止,即由生者上溯父、祖、曾祖、高祖共五代,五代以上则要迁庙,而大宗的始祖始终要奉祀,奉为不祧之祖。所以,《礼记·大传》称大宗为“百世不迁之宗”,称小宗为“五世则迁之宗。”大宗的历代传人均居於族长的地位,称为宗子。宗子拥有主持祭祀始祖和已故父祖的资格和权力,即主祭特权。而小宗只能祭祀父、祖、曾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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