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风俗史(全五卷)_第十三章《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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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 (第20/21页)

巨龙)或腾跃上进,或退处在渊,必地咎害。

    ??九五,巨龙高飞上天,利於出现大人。

    ??上九,巨龙穷飞至极,终将有所悔恨。

    ??用九,出现一群都不抢先居的巨龙,吉祥。

    ??《管子·水地》对龙的神性有一段形象的描绘,其云:“龙生於水,被五色而游,故神。欲小则化如蚕蠋,欲大则藏於天下,欲尚则凌於云之,欲下则入手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於是从先秦起,龙的神性十分广大,一是有通天的神性。先秦之时巫师在举行通天巫术时除用牛、羊、豕等供祭飨上天的牺牲外,还驭使驯服的猛兽,如虎、豹、熊、罴《山海经·大荒东经》:“帝俊生帝鸿,帝鸿生白民,白民销姓,黍食,使四乌:虎、豹、熊、罴。”据刘志雄、杨静菜在《龙与中国文化》中研究认为上古之时,在祭祀中驯驭猛兽者,皆为首领兼大巫师一类人物,有关这一类记载有多处。《尚书·尧典》记载舜在任命益为管理山川草木鸟兽的虞官,益”让於朱、虎、熊、罴”,其意义与《山海经》所记相同,故虎、豹、熊、罴等猛兽为巫师举行通天巫术时所用,笔者以为分析有理。等作为天地、人神之间的使者。在通天巫术中使用猛兽的目的在於突出巫师的神通,渲染巫术的神秘感而使人畏服。先秦之时举行通天巫术时除使用虎、豹之类的猛兽作为天地、人神之间的使者外,还使用龙作为通天巫术的使者。《山海经》中所记载的诸神除猛兽者外,还有不少以蛇为饰,乘两龙之神。《山海经·大荒西经》云:“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後开。开上三嫔於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开焉得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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