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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福尔摩斯旧译集:佛国宝》(9) (第5/6页)
可顾此而失彼邪?” ??余曰:“余将何以为君效力,其从君以去邪?” ??福曰:“否。君勿他出,留此乃大足为吾助。威勤昨日不得消息,或者今日能得之。若二人同出,恐反致误事,不如留此为吾代表。如有外来函电,可为我启之,且一切均可听君斟酌部署。君其勿负我属。” ??余曰:“可。既承见委,凡事当唯力自视。” ??福曰:“吾此去行踪不定,君无从电告。苟命运不蹇,吾当即归。归则必有消息为君告。”言已,出门自去,至晨餐时犹未返。 ??而《史丹达报》已至。取而阅之,其於上脑胡街暗杀一案,措辞与前大异。其言曰:“上脑胡街暗杀一案,已历载前报。兹悉此案内容复杂异常,苏格兰场名探琼司君已多方探察,证明屍弟萨丢司无罪。目下,屍弟及其管家妇柏士登夫人已一律释放,别由琼司君探得凶犯线索,协同警士兜缉。干练如琼司君,此案之破,当在旦夕间矣。” ??阅竟,自思萨丢司既释,诚可庆幸。但不知琼司所得线索,究於实事有无裨补。旋於报後广告栏中,见一标题曰:“寻人。”下文言:“船主毛迪开·史密司及其子杰姆,於星期二早晨三点锺左右,乘小汽船亚劳拉号,离史密司码头他往,至今杳无消息。该船船身黑色,有红线二条;烟突黑色,有白带一条。有知其踪迹者,请至史密司码头告知密昔司·史密司,或通知培克街B字二百二十一号均可。酬金五镑,决不食言。” ??此广告中既有培克街住址,则主登者必为福尔摩斯可知。而培克街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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