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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第9/17页)
生日这天,摆放各种象征物品,随其抓取,试其志向。这种仪俗盛於古今、朝野,史志、传记对此的记载以及小说、戏文的描述,俯拾即是。民国时期,抓周仪俗遍及南北,其风颇炽。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对此多有记载,如记北京地区风俗曰:“至周岁,於小儿生日,将士农工商所用之器具置於桌上。小儿梳洗毕,衣新衣,抱至桌前,任其随意抓取。若所取者为笔,将来必为文人;若所取者为算盘,必为商人。诸如此类,名曰抓周。”《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一,《京兆》。 ??8.拜乾亲流行 ??民国时期,人们有“生辰八字”之俗信,养小儿之家如果认为小儿的“生辰八字”与父母相,则为难养,要让小儿拜认乾亲。民国时期拜认乾亲的仪俗是多种多样的,最为流行的是上门拜认,即婴儿的父母备认亲礼品,携小儿前往要拜认的人家认亲。乾亲要回礼,并给孩子按自己家的排行取名,有的不仅更名、还要换姓。以後,每逢节日,孩子的生父生母,要替孩子送礼给乾亲,乾亲也要送孩子衣帽饮食等。杭州的此种关系以三年为满。山东认乾娘必找一属相对、多子女的妇女,要给乾娘做一条肥单裤,用红布写张文书,在院里烧上香,交上文书,让小孩从裤裆穿过,表示是乾娘所生。 《山东民俗》。 ??贵州盘县有以撞亲来拜认乾亲的风俗:择黄道吉日,在大路之畔陈列果品,焚香烧钱,面後静候行人。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便当作孩子的乾父或母。此人无如休也不能推却,只得承认,并为小孩更名换(己)姓。如果两家彼此相邻,便象亲戚一样来往,否则成礼以後,便告完结,俗称“撞亲”。 见《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八,《贵州》。 ??也有拜物为亲的,山东邹县有些地方认定山中某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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