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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第222章 提问:同人 抄袭 盗版,这些性 (第5/5页)
?法院根本不认同盗版网站的主张。 ??理由是:该同人作者画的漫画,有自身二次独创的部分,这独创的部分会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 ??而盗版网站的侵权行为,属於“盗版”行为。 ??两者本质是不一样的。 ??再说了,你未经人家同人作者允许,私自刊登别人的同人作品,与人家同人作者自己有没有侵犯原创作者的着作权,有任何关系吗? ??没有的。 ??你是盗版,别人是篡改。 ??你“盗版”了别人“篡改”里面二次独创的部分,那麽你同样犯法,你侵犯了同人作者的着作权。 ??最後法院宣判,盗版网站需要赔偿同人作者约220万日元的损失费。 ??小哀给妃兰同学讲了一下这个案例,给这位新人普法。 ??“原来如此。” ??听完之後,妃兰这才明白过来,点了点头,感觉自己又涨了不少姿势。 ??“你怎麽懂这麽多的?”妃兰看着小哀好奇地问道。 ??“哎呀,这都是我哥哥教我的啦!” ??小哀吐了吐舌头,再次使出卖萌招数。 ??“嗯,你这点倒是和我家柯南挺像的。” ??妃兰感叹道。 ??“他和你一样,也都是在这个年纪,都懂了这麽多东西,就像个小大人一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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