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世界史_第1章 欧洲的兴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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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欧洲的兴起 (第21/36页)

莱茵河西岸的地区,日耳曼人的数量才超过居住当地较久的凯尔特人和拉丁人。但是,凶猛的武装入侵者在被罗马统治所驯服的农民和城市居民中的出现,加之在蛮族入侵前就已发生的罗马各机构的解体,使得这个地区一直混乱不堪。

    ??日耳曼习惯法如前所述,西方的野蛮人是日耳曼人,而日耳曼人对於欧洲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有些日耳曼人到公元 4 世纪时已经信奉基督教,但闯入罗马帝国时的日耳曼人大部分仍是异教徒。他们的语言未经文字记录,但他们具有复杂的民间传说和宗教,这些传说和宗教极其崇尚战斗和英雄气概。他们当时虽然处在迁徙阶段,但仍是农业民族,懂得如何炼铁,对罗马人的工艺也有初步的知识。他们组成小部落,有着强烈的部落亲属意识。与许多原始民族一样,这种意识支配着他们有关领导和法律的观念。同罗马帝国公民相比,他们对自己的事务享有较多的自由。许多部落大体上是自治的,全体有资格佩带武器的自由男子聚集於田野上,举行会议;往往是部落本身来选出自己的领袖或王。日耳曼人具有效忠他人、效忠被承认的王或酋长的强烈意识,但对於庞大的或一般的机构则毫无这种意识。他们没有国家观念,即对於任何隐约不清的、不具人格的、连续不断的法律和规则的本源毫不了解。他们把法律当作各个部落固定不变的风俗习惯。在不存在抽象的法理学和没有受过训练的法官的情况下,他们用粗野的、现成的办法来解决纷争。例如神裁法,凡被投入水中浮而不沉者,被判为有罪。又如战斗审判法,按某种仪式决斗的胜利者,则被认为无辜。人们认为,诸神是不允许邪恶得逞的。

    ??蹂躏罗马旧行省的日耳曼人,发现很难维持高於地方一级的任何政治组织。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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