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世界史_第9章 法国革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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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法国革命 (第26/37页)

水工、造纸工、制帽工、马具工、磨刀工、制钉工、马车夫、制革匠、锁匠和玻璃工等。有些是全国性的组织,有些仅仅是地方性的。这些雇工工会在旧制度统治下都是非法的,但却十分活跃,它们收取费用,供养办事人员。它们通常集体与行东或其他雇主打交道,要求支付规定的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有时甚至强行关闭商店。有组织的罢工已相当普遍。1789 年的劳工纠纷一直延续到革命时期。商业在混乱的气氛中变得萧条。1791 年又发生了一次罢工高潮。议会在当年的《列霞白利法》中重申旧法令,禁止工匠协会。这同一法律再次宣布废除行会,禁止任何形式的特殊经济利益组织。法令宣布,每个人都可以自由从事任何行业;每个人,无需隶属於什麽组织,都有权在他选定的任何行业或商店工作;所有的工资都由工人和雇主自己协商解决。这根本不是当时工人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然而,《列霞白利法》的条款在四分之三世纪内一直是法国法律的一部分。初期的工会继续秘密存在,虽然比在混乱执行法律的旧制度时期更为困难。

    ??革命政府运用纸币资助其政策。纸币称为指券,因为它们“指向”革命期间被没收的不动产(它们大部分是来自教会)或被其担保。1794 年以後,通货膨胀迅速高涨,钞票面额甚至高达一万利佛尔,如图所示,实际已一文不值。因此指券被废止,1796 年发行一种新的、稳定的法国货币流通使用。(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Paris)

    ??革命派的政治文化与此同时,革命派活动家着手改革旧制度社会的标志、典礼、服装和节日。他们为了与昔日的等级制度和特权决裂,开发了一种新政治文化,它以新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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