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九十三.判(9) (第4/4页)
何时起,愤怒的百姓们形成了一致的口号,要求李康华严惩向梁。 李康华捻须沉吟,半晌无话,直到周围的人声渐渐消退。 “本官在此宣判:”李康华再度起声:“向梁数罪并罚,本该处以腰斩,但本官念他年过五旬,死罪可免。然他作恶多端,不惩戒不足以平民愤!来人啊,将他家产全部抄没,田地收回,杖责五十,发配西海!” 随着李康华的话音同时落地的还有朱红色的令牌,两侧的衙役迅速上前将向梁拖了下去。 李康华的视线又转向吴垣, “吴垣,你明知向梁行恶却不阻止还与他同流合污,本官判你服役十年,杖责三十。来人啊,将他拉下去!” 吴垣还想做最後的挣扎,却被衙役们堵上嘴拖走了。 於氏暗暗松了口气,终於摆脱了那只肮脏的老狗!服役好,服役哪是人乾的,别说十年,吴垣能坚持一年就好不错了。 “吴畑,”李康华面无表情道:“你为向梁害人一事牵线搭桥还派手下掳走孩子,将水匪藏匿於吴家船中,本官将你杖责三十,你可服气?” 吴畑跪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雕塑一般。 “来人啊,将他拉下去,吴畑同水匪与钦差大人殒命一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本官暂且将他收监择日再审!” 李康华连发几道命令,最後,他转向向金和向银。 “向金向银,你二人谋害手足,败露之後仍不思悔改,本官判你二人服役三年,杖责三十,同向梁吴垣一道游街!”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