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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君初相识 (第6/6页)
她付钱请客,不然就以看不起自己为由急眼。甭管掏钱时心在滴血,还是吃撑後回宿舍催吐,天大的道理都不敌活得有面儿。 她不愿被老板小开包养,也不屑於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更不肯伸手管家里要钱,只能不断在外面接活儿。一万块的宣传片,三万块的MV,五万块的广告,只要能挣钱的片子她都揽下,自编自导自演,自己做制片,找两三人就能搭建一个草台班子。 因为赚不到钱,大家不愿意接她的活儿。毕竟总体量太小,除去租器材、场地、金杯车的成本,平摊下来每人不过几千甚至几百块。但李健仁一下就答应了,说自己不要钱,算是跟着爽爷见世面了。在李健仁的连蒙带骗、死拉硬拽下,白晶晶也上了贼船,拜爽爷的码头,跟着她风风火火闯九州。当然,任君爽还是一个仗义且就事论事的人,给出李健仁和白晶晶一个月的生活费。 後来,除了拍片子,李健仁还负责起帮任君爽点名、请假、写作业,同时兼顾陪吃、陪喝、陪聊的“三陪”业务,成为她私人专职的保姆、保镖、司机、厨师、助理、经纪人、摄影师、情绪垃圾桶、送外卖的、跑腿儿取快递的,以及最好的朋友。 由乍见之欢变成久处不厌,他们勾肩搭背,挽着胳膊走路,但绝对不会牵手接吻上床。他们始终保持微妙的距离,深知彼此都不能逾越友情的危险边境。 “花看半开,酒饮微醺,若即若离,似远还近。” 若感情永远恒温,又何必计较是友情、爱情抑或是依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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