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_第17章 没错,我就是贪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7章 没错,我就是贪官! (第3/4页)

附籍都是一种改变户籍的手段,专门为处理流民、商籍、无籍者等问题。

    ??(元明之间,明代的户籍制度承袭了元代的诸色户计和合户制度,形成了比较复杂的户籍管理体系。

    ??明初时期,对元代的户籍进行了裁汰和改革,将儒、医、站等户的民籍化,并逐渐将诸色户计演变为军、民、匠、灶四籍的户籍体制。

    ??明代中央政府在附籍寄籍政策上存在反覆性。附籍寄籍政策的推行和反悔背离了明代中央政府的整体政策思路。这种反覆性的原因主要有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以及中央政府内部分歧。

    ??附籍寄籍政策的实施存在地区差异性,有的地区不可以附籍,而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强制附籍的现象。

    ??从流民、商籍的角度出发,流民、商籍附籍夹杂着个人的主观诉求,附籍当地成为国家的编户之民,才能保障已获得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也只有成为编民,获得户籍,才能参加科举考试,最终实现社会阶层的流动。)

    ??“另外我记得不错的话,《大明律》也只规定‘娼、优、隶、卒’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并未说商人子孙不得参加科举,可见这是前朝陋习,我只不过是拨乱反正,给商人子弟中那些有才有志之士提供一个机会而已!!”

    ??欧阳伦淡定自若道。

    ??霍!

    ??感情你做的还是正确且正义的事情喏。

    ??朕是不是还得谢谢你、赏赐你!!

    ??朱元璋气得不行,很想要反驳,他讨厌商人,商人给他的印象都是极差,但欧阳伦句句在理,让他很难借口发作。

    ??只能再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