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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第178章 溺婴现象 (第2/4页)
会财故左右而言他:“老爷,您别问了。” ??王文龙疾言厉色道:“我问你呢,多少?” ??“五两银子……” ??王文龙怒道:“五两银子养不活一个女婴?” ??见陈会财不说话,王文龙直接叫道:“帐房过来,把本月工钱给他,结完钱带他去见官!” ??王金贵和帐房都跑过来,闻言惊讶地看向王文龙。 ??陈会财也是反应过来,瞬间激动:“这叫怎麽话说的?我可没做错事情呀!” ??“我家已连来两个女儿了,这是第三个,若不要溺死她,让魂魄知惧不敢复来,日後女子还不是源源不绝?我错哪了?” ??听着他的话,王文龙越来越惊讶。 ??明代福建、江南、江西的溺女现象一直非常严重,主要原因是这时人的生产力太低。 ??这时人需要交人头税,家中多一个人就要多交一份。 ??加上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生个男孩,孩子小的时候饭量不大,而养到十岁出头就能够下地乾活,以後也成为劳动力,总体上还可以接受,但养女儿长大要嫁给别人家,往往被认为是加重负担。 ??同时此时随着经济发展本地的厚嫁之俗也日渐严重,万历年间甚至穷人家也得花费数年积蓄付女孩的嫁妆,否则夫婿翁姑未来必然虐待出嫁女儿。 ??多种因素综合之下溺女之风便即盛行,这种风气早就引起朝廷注意,成化年间朝廷就制定了《禁约嫁奢侈淹死女子例》,要求地方上打击厚嫁风俗,同时要求邻里必须监督举报溺死女婴者,对於溺女之家按照“故杀子孙”治罪,至少也要充军。 ??海瑞到浙江当官时也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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