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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要啃弟 (第2/4页)
在嘴边,於是又说道: “你要是写好了毛笔字,以後还可以靠给人写字为生,我知道有个书法家,他的字可贵了,一个字就能卖到五十万,就这他还不轻易给人题字。” 一听五十万,凌霄吃惊的张大了嘴,他伸出一只手,正过来翻过去。 “你说的是真的?该不会是哄我的吧。”他眼睛滴溜溜转着。 阿牛:“你可以问问二少,我说的都是真的。” 凌霄立刻就信了,他兴奋地有些想赶紧去书房练毛笔字,他也不求一个字挣五十万,只要能卖个五百块他就能乐翻天,到时候他什麽也不乾,就天天在家里写字卖,看他姐和他妈到时候还敢不敢对他呼来喝去。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凌蔚到时候会不会把他的钱给拿走? 很有可能,他现在卖点儿明星的签名照,凌蔚都要雁过拔毛分他一半,到时候凌蔚肯定会想方设法地把钱从他这里拿走。 阿牛看凌霄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皱眉忧愁,觉得好笑,便问道:“你想什麽呢?我给你参谋参谋。” 凌霄看了阿牛一眼,觉得阿牛非常可靠,於是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阿牛。 阿牛听了直想笑,但看凌霄一本正经地看着他,於是只能用力把那笑给憋回去。 “你放心吧,到时候你姐只会为你高兴,怎麽会要你的钱呢。” 凌霄一脸不信,说道:“我姐说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啃弟,你说我怎麽这麽倒霉,偏偏成了我姐的弟弟。” “咦,你的书架上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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