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首次说起的过往 (第2/2页)
歌的音频,你们也可以去找一找。” ??说到这里,台下的媒体记者一片哗然,这可是个大料! ??但是郑伊湛还没有说完。 ??“同年10月,我前往烟雨经纪公司参加试镜并通过。但是该公司要求我签署’不平等’合约。合约为期十五年,违约金500万华夏币,在合约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任何安排。注意,是’任何安排’,并且没有拒绝的权利。而且所有收益我只能拿到5%。” ??台下再次哗然。 ??“同年10月末,我参加音域经纪公司试镜并通过。但该公司以我的形象有些过於’阴柔’为由,将和我签署为期八年的合约,前四年不会推我出道。并且,在得知我有创作能力之後,该公司想要和我转签词曲合约。合约为期五年,但是条件非常苛刻。我创作的歌曲,不能有自己的版权,必须交给公司,每首歌视质量而定,执笔费1000-5000华夏币每首,并且没有署名权。” ??台下又一次哗然,都不可置信的看着台上的郑伊湛。 ??(PS:以上内容均为编造,是为了剧情需要,如有雷同或相同的名称出现,纯属巧合。望大家理解。) ??他顿了顿,苦笑道:“我不知道是我的运气太过不好,还是其他什麽原因,一直到2008年8月,我始终都没有在国内得到理想的机会。於是我决定去韩南国尝试一下,寻找机会。 ??“去到南韩国之後,我的境遇稍好了一些。有一些影视公司的星探找到我,想要我去拍戏。但是我除了写歌、唱歌外什麽都不会,犹豫之後还是拒绝了他们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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