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皇太孙_第219章 经济制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19章 经济制裁 (第2/4页)

,明廷又加征“练饷”,每年征银七百三十余万两。

    ??辽饷、练饷、剿饷(曾议,未实施)等“三饷”的加派,成了崇祯一生的最大污点。然而,中国经济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陈支平先生却说:“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

    ??应该能理解到,在国家发生战争时期,适量的增加赋税乃是无可避免的。清朝入关之初,多尔衮曾大义凛然地指责说:“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後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然而又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姿态,称“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然而,真正的事实却是:这蠲免“三饷”的谕旨并未严格加以贯彻,除多尔衮边外筑城加派九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亲政命抵额粮,及顺治末一度加征练饷,“以前项辽饷在万历年间加派,故复照旧派征”。

    ??因此,明史学家顾诚在《南明史》指出“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

    ??文化

    ??崇祯帝御笔

    ??崇祯二年(1629年),钦天监测量日食再次失误,而同时徐光启依靠传教士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