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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2次审判 (第9/13页)
智辉说。 “我明白了,这项技术得出了什麽结论?”陈三省说。 “没有证据表明被告处於木古村。但也许她当时没有带手机。”林智辉说。 “我明白了。陈三省说:“但我们研究的是事实,而不是”也许”警官。我告诉你,你的警察技术人员在我当事人的手机GPS上找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她不在木古村附近。 “这是可能的。”林智辉说。 陈三省重新澄清道:“是不是你们通过分析我当事人的手机GPS,没有找到证据把她放在屍体所在的木古村地点?”。 “是的。”林智辉说。 “你有没有用同样的技术,通过移动电话塔和GPS追踪,试图查询我的当事人是否在其他发现其余四具屍体的地点出现过?” “是的。”林智辉说。 “对我当事人的手机GPS和其他数据的技术分析结果如何?”陈三省说。 “同样的结果。”林智辉说。 “同样的结果,那是指什麽?”陈三省说。 “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被告曾在其余四具屍体所在的任何地点出没过。”林智辉说。 陈三省在重复林智辉的评论时,瞥了检察长一眼说,“在其余四具屍体所在的任何地点,都没有发现任何被告出现在那里的证据。” 陈三省移到画架上的大地图上“这是你的证据,丁博登的屍体就在这里的雨霏森林里,”他指着地图上的位置说,我会在你面前把我的委托人名单交给你,请向法庭证明黄欣怡的名单把你带到了那个特定的地点。”陈三省说完,面露得意之色,他都佩服自己这招反客为主实在太妙了。 “我们只有大致位置。”林智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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