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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律法无情 (第2/11页)
事不力、违法乱纪、不够忠诚的锦衣卫,他们这批东厂督察司的人如果不恪守本分,履行自己维护纲纪的职责,自然也难免被杀。 正因为此。 在审讯王琼时,他们也不能有半点偏私之情。 王琼的问话很快就已经结束,唯一可能成案问罪的便是收受贿赂的一条。 在皇权面前,王琼不敢有半点隐瞒,很坦诚地交待了自己所有的问题。 於是。 按照朱厚照制定的大明现行司法制度,王琼被押到了都察院,由都察院立案,行文吏部对王琼革职,再由刑部审判定罪。 但是,按照大明的律法,贪污受贿情节严重者是要被枭首示众然後被剥皮实草的, 不过,对一个内阁首辅如此处置,对於大明的很多官员而言,是无法接受的。 虽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但大明毕竟还是一个人治的社会。 无论是士大夫还是民众,其法制意识都不强烈。 当然,如果朱厚照不是穿越者,而只是这个时代的皇帝的话,也不会有这麽强烈的法制意识。 “陛下,王琼虽说收受贿赂,但到底只是私德有亏,为官有私,若真按大明律法处置,枭首示众且剥皮实草,岂不太过严苛,且王琼乃四朝元老,劳苦功高,仅因受贿而被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是否也有些不近人情!是故,臣特来请示陛下,如何处置?” 刑部尚书林俊此时便不得不来请示朱厚照,他对王琼没有私情,但作为儒家官员,他素来信奉的是宽刑慎法,他不认为一个对大明有功劳的内阁首辅因为贪污受贿而值得被枭首示众,剥皮实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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