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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被判无期徒刑 (第21/23页)
和律师分毫不让的对立着攻伐,尹昌南作为证人也不仅仅在枪击案上予以人证。 ??在许多诸如尹炫优等人无法出庭的背景下,他要负责对检方提出的百分之八十的指控作为人证给林巍的证词提供证据。 ??法官都有点累了,揉着眉心试图放松一会,终於等到证据都拿完,在林巍的律师要求检方提供现在仍在调查中的尹炫优等人出庭作证之後,才终於开始憋不住了,直接反驳了律师的请求。 ??法官做出一副公正的模样,但事实上,却依旧十分独断的下达了结论:“由於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当晚林巍真实行踪,且针对现场也没有提供可靠的证据证明事件的发生。 ??而检方提供的证据,包括林巍本人在案发现场遗留的指纹、枪械上的指纹.” ??在一段昂长的结束语中,法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关於十一月.枪杀案,嫌疑人林巍犯罪事实成立,犯罪证据充足,检方控诉的蓄意谋杀与非法持枪罪成立” ??“我们要求再审!”律师怒道:“双方证词与证据有明显冲突,怎麽能直接判处罪行成立呢!?” ??“请不要干扰法官判断!”一位法官呵斥着,但担任审判长的大法官却只是面无表情的做出了结论:“同时,因证据不足,驳回检方指控的组织暴力等罪名。” ??在韩国是没有陪审团制度的,但公开审理的庭审可以旁听。 ??这些旁听的人此刻响起一些议论声——不少人都认为,法院的判决似乎突然有些加速,有些草率。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林巍犯持枪杀人罪,非法持枪罪,因罪行严重,手段残忍,数罪并罚,最终决定,判处无期徒刑” ??所有人都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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