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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第196章 自己抄自己写的书,算犯法吗? (第2/4页)
一下的。” ??“记住,不要全抄。” ??录音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是我和虎仓於XX月XX日,在他的书房进行的一次谈话。” ??田所俊哉将录音笔作为证物交给书记官。 ??“谈话里有明确的内容,可以证明抄书行为是虎仓指使我去干的。” ??看得出来田所俊哉为了弄到这个证据,下了不少功夫。 ??一般来说,法庭上的录音证据,能证明是合法来源,以及确实是本人在说话即可。 ??剩下的,司法只会评判里面最关键可以当证据的地方。 ??但是,这段录音居然有这麽长的时间。 ??把一些有的没的全都录了进去。 ??像是前面那一段两人的谈话,其实完全没必要,只需要後面提到书名的那一段即可。 ??此时,旁听席那边。 ??在录音放完之後,如同一枚石子丢进了池塘里,掀起了一阵阵波浪。 ??“怎麽可能,虎虎真的找代写,还去抄袭?” ??“太让我失望了,这居然是真的!” ??“我再也不粉他了!” ??“什麽狗屁律师,居然给一个坏蛋辩护!” ??“他写的书本来就很垃圾,早就不想看了!” ??宛如明星塌房一般,女粉丝们纷纷气急败坏,变脸如翻书。 ??有的人原本还举着“虎虎必胜”字样的後援牌,这下她们直接把这个牌子扔了,还往上面吐了口唾沫。 ??“看来为了复仇,这个人不仅要打官司,还要在官司之外,把虎仓的名声完全弄臭。” ??旁听席上,小哀这麽分析道。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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