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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想离婚 (第3/4页)
裙子,那可比细棉布的裙子要稀罕的多。 只可惜,这东西也将随着这个时代一起逐渐走到末路。 新时代,必然出现出现新的产物。 现在更流行的是牛仔。 饶夏和巩彤秀在外围参观了一圈,又进去看了看场子剩下的东西,大概记录了一下,就往回走了。 厂房实在太破了,想出租基本是不可能。 想要用来做其他的东西,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中间这个时间太短。 饶夏还在琢磨这几年能怎麽利用。 巩彤秀路过了一些的厂房,看到了不少人来拿货。 巩彤秀突然说,“你觉得我们做的衣服,真的可以发展起来吗?” “当然可以。”饶夏毫不犹豫道,“而且,传统的特色,也不是不能在普通衣服上体现。” “旗袍或许不适合我们日常穿着,那作为礼服,裙装呢?” “再说,你本身的设计就很前卫,做普通设计你也不是不可以。” “现在只是没有找准定位。” “大批量的产业化之前,先看好销路,打上广告……” “……” 饶夏一一讲了讲自己的想法,她觉得巩彤秀就这样只在家里带孩子实在太可惜了。 她有天赋,有想法。 最关键是那位付先生那个样子…… 两人相处的时间久了,路过某一处的时候,饶夏道,“其实这一片未来应该也是值钱的。” “不少银行逐渐落在这里,这里很有可能就会成为未来的经融中心。” 饶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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