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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养廉 (第4/7页)
事情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建立养廉银的初衷是因为清初管员俸禄比较低,这直接导致了清朝贪~ ~腐~横行。 根据史书记载:清朝管员的薪俸非常微薄。 一品管的俸银每年不过一百八十两,每月只到十几两银子(京管有所谓“恩俸”,即照原俸饷另给一份;另外给一点有限的俸米),小一点七品管知县之类,每年俸银只有四、五十两,每月仅四、五两银子。 按常理来说,这样微薄的收入在当时的社会中,只能算是小康型或温饱型的生活水准。这导致了州管对人民的盘剥。 当时,凡是州、县管,主要靠征收钱粮时进行盘剥。钱粮就是田赋,最初征收实物,後来改成“折色”,即征收银子。无论征收实物或银子,都有一种“耗羡”陋规,所谓“耗羡”即指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一般情况下,征收的银两中,每两加征四至五钱作为火耗;粮一石加征二升到一斗几升,整个州、县总量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实际上这笔耗羡并不归公,完全入了州、县管的私囊,成为公开的、照例的好处。有时候各种各样的额外陋规,甚至超过正常税收的十几倍。 而且,清初很多管员在雍正前根本无薪水可领,又白银购买力越来越低,所以必须从百姓身上剥削。 因此在康熙末年几乎是无管不贪,甚至康熙本人也不完全反对管员贪彡亏。 因此,雍正帝设置养廉银制度,“知大臣禄薄不足用,故定中外养廉银两,岁时赏上方珍物无算”。 养廉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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