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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太想吻他了 (第6/7页)
费思受宠若惊,她怎麽能和J. K. Rowling比? 但是不得不说,查理斯的话术真的让人感觉到很舒服又不突兀。 拿她和出色的前辈相比,无疑是在无形中抬高了她的身价。 她看向祝野,祝野俨然一副查理斯夸丁费思就相当於夸他的表情,完全是得意的样子,嘴角都不由得上扬。 丁费思算是见识了这位朋友的厉害之处,他能将恭维的话说得无比真诚,仿佛那是事实。 如果放在生意谈桌上,恐怕已经能做成一单生意了。 查理斯又和祝野聊起他在缅甸赌石时顺便做的木头生意。 而临走前,查理斯还送给丁费思一支细镯,是紫罗兰糯冰种的料子,细镯和她纤细的手腕恰好相称,显得人玉肌无暇,不知道是怎麽做到的,易碎的料子上还雕刻了一朵朵或盛放或合苞的玫瑰。 那是查理斯亲手在石头堆里挑中的上品,和那块赤色玻璃种的大石头不同,这只镯子已经是成品,是一个体面而浪漫的礼物。 查理斯将礼盒递给丁费思的时候,还感叹道,“你恰好有紫水晶那种神秘内敛的气质,它跟对了主人。” 绚烂瑰丽的紫玫瑰叠叠盛放,如果被送镯子的人不是丁费思而是别的女孩,恐怕都要爱上查理斯了。 回去的时候丁费思还把那只镯子拿出来看,她感叹道, “在战火纷飞的缅甸土石堆里冒死亲自挑石头,看着它被切割,然後亲自设计,找人雕刻,再送到女孩的手里,要不是我有男朋友了,恐怕我都要被查理斯撩到了。” 祝野看着她对光看那只手镯,把她揽进怀里,微眯了凤眸, “男朋友?” 丁费思自知说错话,转过身来,搂住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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