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十九章 德川家康下 (第6/13页)
。其要旨是奖励文武、诫逸乐奢华、守节俭、严阶级(即服饰、乘舆的等级规定)、不得蓄浪人、不得擅自修缮城池、不得私婚、不得结党,但最主要的是规定了大名的“参觐交代”制。按规定,全国外样大名分为东西两半,半住江户,半住领地;每年4月为东西两半部大名的交代时期(对谱代大名另有规定),大名的妻子须常住在江户,事实上作为人质,大名依地位带领侍从,构成“诸侯行列”,按期到江户参觐交代。由於“诸侯行列”人数众多,往返於江户和领地之间的耗费十分巨大。因此这一制度不仅可以使幕府实际上把江户交代的大名作为人质而加以控制,还可以大量消耗大名的财力,使之无力叛乱。与此同时,德川家康还进一步推行丰臣秀吉的兵农分离政策,完善了身份制度,把整个日本社会划分为身分世袭的士、农、工、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内部又贯穿着纵的主从关系。最後,在1615年还针对皇室、朝廷、寺社颁布了《禁中及公家诸法度》和五山十刹的法度。这样,以身分制为核心,以幕府为政权的中枢,上对天皇、公卿,下至各藩大名、一般武士、僧侣、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幕藩体制。德川幕府就是主要靠这个体制来统治全国。 ??创立幕府後,他立即遣使朝鲜,并於1608年恢复了和朝鲜的邦交。与此同时,又积极谋求与明朝的间接贸易。他出於对军需物资和生丝贸易的需要,创立幕府後的初期,对发展与西欧各国的贸易也很积极。1608年,他聘用英国人三浦安针为外交顾问、贸易事务官,并向他学习世界知识、天文和数学。他甚至默许基督教的传播,後来因感到危及日本传统的封建统治,又加以禁止。1612年,幕府在直辖地首先颁布禁教令,翌年便把这一法令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