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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页 (第3/4页)
县的行文去思城县,请思城县襄助办案,调取黄、李纠葛的一些相关的案卷,同时让童立的人公开到思城县里打听一下黄十二郎的风评、李家的风评等等。回程时也将李福姐的父母、契书上的证人等人带回来问案。 暗的是让项乐独自去思城县,也给他一道文书防身,但是项乐不能亮明身份,必须暗中行事。 明的,县衙都知道,暗的,连项安都不知道。 祝缨身边,有时候是兄妹俩都在,有时候兄妹俩会替个班,大家没看到项乐也都不在意。项乐自打到了祝缨身边,就与衙役们不太热络,衙役们也不大关心他。 童立是领了公文,到帐上先支取一半的旅费,等回来再报另一半的帐。他带上两个兄弟、提着短棒就上路了。两县相邻,公文许他们用驿站,他们就不自己备脚力。 祝缨将项乐叫到後衙书房,指着桌上一只钱袋道:“带上这个。” 项乐上前,双手一捧便知里面装的是什麽,忙又放下了:“大人,小人有钱。” 祝缨道:“拿着,你是暗中行事,不定会有什麽意外。花了多少回来报个帐。” 听到报帐,项乐就接了,道:“是。大人,不知大人限几日回还?” 祝缨道:“你看着办。事情要妥,不必太急,一定要保密。” “是。” 项乐大摇大摆地从正门出去,回家简单收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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