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岳律师!_第三百一十四章 请自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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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四章 请自重 (第4/4页)

岳景城不搭话,“我们还是谈谈你丈夫的事!”

    “你说他之前立了遗嘱,那他应该有固定的律师吧?或是公司的法务?”

    陈兰摇头, “我都问过了,他们都说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外面另外找了律师,想等他死後再公布?”

    “他现在状态怎麽样?”岳景城问。

    “时好时坏,但日子不多了。”陈兰说道。

    “有没有清醒的时候?”岳景城又问。

    “偶尔会有!”陈兰点头。

    “那你最好能守在他的身边找机会,等他清醒的时候立刻告诉我。你可以让他重新立遗嘱,我会叫第三人在旁边作证。到时也可以让医生证明他当时是清醒状态。”岳景城说道。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变更、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有相抵触的,以最後的遗嘱为准。”

    “这样吗?”陈兰眼睛一亮,这岳律师果然不一样。

    “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他现在这状态自己重新立遗嘱不现实,只能是代书、录音等形式,所以你要先搞清楚他有没有公证遗嘱。”岳景城又说道。

    “是要去公证处查吗?我自己查得到吗?”陈兰问。

    “公证处依法按程序办理了公证,遗嘱公证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自己去公证处应该不会给你查档,要委托律师代为。”岳景城说道。

    “那我委托你去办。”陈兰说道。

    岳景城点头,“就怕他不是在京城办的公证,那查起来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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