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百一十四章 请自重 (第4/4页)
岳景城不搭话,“我们还是谈谈你丈夫的事!” “你说他之前立了遗嘱,那他应该有固定的律师吧?或是公司的法务?” 陈兰摇头, “我都问过了,他们都说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外面另外找了律师,想等他死後再公布?” “他现在状态怎麽样?”岳景城问。 “时好时坏,但日子不多了。”陈兰说道。 “有没有清醒的时候?”岳景城又问。 “偶尔会有!”陈兰点头。 “那你最好能守在他的身边找机会,等他清醒的时候立刻告诉我。你可以让他重新立遗嘱,我会叫第三人在旁边作证。到时也可以让医生证明他当时是清醒状态。”岳景城说道。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变更、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有相抵触的,以最後的遗嘱为准。” “这样吗?”陈兰眼睛一亮,这岳律师果然不一样。 “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他现在这状态自己重新立遗嘱不现实,只能是代书、录音等形式,所以你要先搞清楚他有没有公证遗嘱。”岳景城又说道。 “是要去公证处查吗?我自己查得到吗?”陈兰问。 “公证处依法按程序办理了公证,遗嘱公证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自己去公证处应该不会给你查档,要委托律师代为。”岳景城说道。 “那我委托你去办。”陈兰说道。 岳景城点头,“就怕他不是在京城办的公证,那查起来就麻烦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