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史上最强日本史3》(20) (第5/5页)
是很有必要来详细扯淡一下的。 ??首先是贸易方面,共分四条: ??第一,没有萨摩的许可,不许在中国采买任何贸易物品; ??第二,不经萨摩允许,琉球的任何商船不可开往他国,包括日本其他大名的领地; ??第三,不许在未经萨摩允许的情况下和包括日本其他地方在内的商人展开贸易; ??第四,严禁将琉球人贩卖至日本其他地方,也严禁琉球人去其他地方; ??以上四条,主要目的是为了剥夺琉球的贸易主权性,以此独占利益,一切向钱看。 ??接着是意识形态,或者说社会治安,也是四条: ??第一,琉球老百姓如果对琉球的代官甚至是琉球王府有任何不满,都可以直接向萨摩方面委派过去的奉行申诉,不要有任何的顾虑; ??第二,禁止街头斗殴,吵架; ??第三,不许强买强卖; ??第四,严禁赌博和其他有悖人道的事情; ??这几条看似跟一般的法律没甚区别,但实际上远没有想象中的那麽简单。 ??所谓“对王府不满就向萨摩申诉”,其实就意味着,对於琉球人而言,原本至高无上的本土王权已然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从外面过来的萨摩殖民政权,而这也正是萨摩人的本意——培植琉球老百姓的被支配意识,只要如此做上几十年,那麽後世的琉球人将只知有萨摩而不知有琉球。 ??再然後是分配体制,有五条: ??第一,三司官受萨摩支配,遇事不得擅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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