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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竟敢贪寡人的钱? (第2/5页)
始终保留了下来。 ??到了後来,献费逐渐就成了一项成制,并最终演变成了今日的酎金制度。 ??在那个时候,诸侯国的收入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地租、口赋、算钱等由中央朝廷统一税率的正税。这部分正税是专门用来供给国中官吏俸禄、士兵饷粮和各个衙署的日常开销的。 ??第二部分是封国内开发山川园池的收入和在市井间征收的商业税。这部分又被称为私奉养,是专门用来供给王室使用的。诸侯王为了增加收入,在这一项上往往巧立名目,有时受到的私奉养甚至超过了正税。 ??第三部分是通过冶铁、煮盐和铸币获得的财富。这部分也算是诸侯王的私费。 ??这三部分的收入加起来是一笔巨额的财富,扣掉封国里公私各项开销之後,诸侯王仍然能够积攒大量的钱财。 ??正是靠着这庞大巨额收入,汉初的异姓诸侯王和孝景皇帝时的刘姓诸侯王才能频频发动叛乱。 ??七国之乱之後,从孝景皇帝到孝武皇帝,不仅在政治权利上打压诸侯王,在经济权力上也进行了限制。 ??中央朝廷对诸侯国赋税的种类进行了限制。只允许诸侯王通过相府征收地租,其余各项税收则和各郡一样,少部分放在地方留用,大部分则要分头交往中央朝廷的大司农和少府。 ??这样一来,虽然诸侯国每年仍然可以获得和寻常富强巨室不相上下的进项,但是再也不可能支撑起一支军队的军需了。 ??更何况,这被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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