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长公主_第二十一章 2件冤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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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2件冤案 (第4/4页)


    当时便是由明法司主审此案,犬子那年才八岁,臣没有坚持良知,依着圣意判了此案,下了文书。

    当日臣写完文书回到家中, 犬子额头突然发烫,大夫也药石无救,最後烧坏了脑袋。”

    段明停了下来,用随身带着的丝巾擦拭了脸上忍不住流下的眼泪,喝了口热茶,然後看着李淑婉道:

    “後面发生的这件大案,公主是知道一些的。”

    “什麽大案?”李淑婉不知段明所指。

    “元成四十年,一枝梅叛逆案由承旨司查办,一枝梅的人被杀殆尽。

    当时监察司少卿沈念也被冤死在承旨司。

    李慕白怒发冲冠,上殿直陈时弊,大骂圣人,君不明便jianian臣当道。

    随後李慕白及其父母以大不敬之罪交我明法司查办。

    臣念犬子已成痴傻,为照顾犬子,臣便心生退却。

    一纸文书治了李慕白的附逆罪!

    就在臣写完文书那时,突然雷电大作,倾盆大雨直下。

    待臣回到家中,犬子及家中仆人已被雷劈死在树下。

    都是天意!

    臣写得那昧良心的文书,不仅害了别人,还害了臣那无辜的痴傻儿!

    天意如若报应在臣身上,臣又何尝不愿接着,可是偏偏让臣活到这把年纪。

    就在几个月前,连州太守寄来关於释放充军人犯的文书让臣审核。

    当看到李慕白三个字时,臣明白了上天让臣仍苟活世间的意义。”

    当年李慕白被父皇李景定下附逆罪,李淑婉以死相逼,这是朝野都知道的事。

    只是李淑婉觉得段明所说另有他意。

    “段司首是说当年李慕白被定附逆罪是被冤枉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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