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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娃记(一十四) (第1/4页)
建福参军以後的第一个月,阿锦就收到了他的来信。 正如阿锦所猜测的一样,建福去了部队仍然很艰苦很累,每天劳动,下地,训练。 虽然他在信里并没有喊苦喊累,但是阿锦看到信纸上有泪痕,就知道他肯定是想家又哭过了。 说到底只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孩子而已。 阿锦给他回了一封信,信里又塞了五块钱。在部队里打点关系,吃饭,都需要用钱,阿锦怕他吃不饱。 其实织布厂的工作也很简单,每天定时定点,工作就是织布,工作量也很大,并不比在大队里乾农活轻松。 一个月的工资能拿到三十块钱左右,比大队里要多。 而阿锦的踏实能乾也获得了同事的一致好评,领导也对她很看好。 阿锦25岁那年,李大麦从城里回来了。 他骑着自行车,在织布厂门口等阿锦,下班的工人们看的羡慕极了。 李大麦眼睛紧盯着门口,生怕错过阿锦的身影。算算时间,他们已经有四五年没有见过了。 他心中又是紧张又是忐忑,生怕阿锦认不出他来。 阿锦出了大门,就见门口的妇女们一阵sao动,她顺着众人眼神看过去,就见李大麦一身乾净的工装,骑着自行车在门口等他。 这幅场景,让阿锦联想到了现代小说里的“霸道总裁”。 李大麦看到阿锦出来,眼神一亮。 她比小时候更好看了,没有了风吹雨打的农活,她的皮肤变白了很多,眼神依然坚定有力,即便穿着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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