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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神庙威严何在(6500字大章) (第6/11页)
造起不亚於内院几位大学士激战的声势。 稍微整理各说各话,林若也算明白了事情的来去始末。 原来这只是一起发生在山东路的普通刑事案件,十四岁女子谋杀亲夫。 获罪女子名阿良,生於普通农户家,年初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 家贫无从图活,父亲遂将主意打在阿良身上,以一两银子作媒,不顾亲情血脉,把其嫁给村里游手好闲的老光棍,也就是本案受害者黄大龙。 黄大龙此人生性暴虐,又丑又老,平日里游手好闲,在村里恶名远扬,曾有一妻,无端暴毙。 作为清白人家的子女,阿良自不愿委嫁,死活抗拒。 可一切不是她一个羸弱的女子能决定的,在其父亲的强硬要求,不过一月,婚礼如期而至。 大婚当夜,阿良宁死不从,早在前几日便起极端杀心,将菜刀藏於床头,是夜趁黄大龙不备,举刀砍杀以为自救。 可其弱不禁风,无力杀人,一连数十刀下去,仅造成些不算太重的皮rou伤。 事後,黄大龙报案,阿良被捕,不待府衙审问,阿良供认不讳,一五一十叙述案情经过,自愿认罪。 由此,案子告破,上交由山东路知州裁决。依庆律,女子谋杀亲夫,应处以极刑。 不过山东路知州於心不忍,细看卷宗,发现阿良与黄大龙婚时,尚在女方为母服丧期间,所以认定婚情无效,因此推翻谋杀亲夫的论点。且受害者黄大龙并没有死,裁决阿良有罪,但远不至死。 从而以此为据,将案子上呈京中大理寺和刑部再度裁决。 谁料共审的大理寺与刑部同样存在分歧,刑部认定阿良即便不是黄大龙妻子,仍存在蓄意谋杀,致人受伤的事实情况,按照律法,依旧判处死刑。大理寺持相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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