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的实习生_第9篇-想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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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篇-想死 (第14/16页)

点,所以我想特别用键盘跟贝斯编个有趣的桥段穿插在主歌里面,至少让听感可以丰富一点。当时在写的时候脑中其实已经有一个主干了,主要就是看细节要怎麽修而已,想说看要用什麽方式把那段编曲修得更有创意一点,不要用太平常的方式去搞,比方说不同旋律的贝斯可以用不同的指法去弹,让整体乐曲编排能够多元点,这样听起来也比较不容易无聊。至於键盘就想要用合成器去找出更有趣的音色,让音乐变得与众不同,可以增加记忆点。」

    他停了停,又继续说:「会想要用贝斯去凸显旋律的想法是源自於披头四的一首歌,叫做『Something』。这首歌的贝斯能够配合主唱和吉他的声音进行,低沈厚实的声音可以为歌曲添加温暖元素,此外Paul McCartney的贝斯又很有标志性,你甚至可以听出另一种旋律在主旋律之後,但偏偏不抢主歌的风头,像是一锅香菇鸡汤,你清楚的知道香菇与鸡rou都是重点,可是两者却能够完美的配合,然後产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好滋味那般。」

    「然後我就在想一件事,这麽经典的老歌现在基本上没什麽认识了,但是在当年可是红遍世界的歌曲。那如果有一首红遍半边天的歌有一天没有人认识、没有人再继续演奏,那算不算是实质意义上的『死』?你觉得呢?」他问。

    「恩…不算吧,音乐也没有什麽死不死的吧,音乐应该某种程度上就是永远存在着,直到你哪天去播放而已。」我说。

    「喔喔,我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觉得音乐本身并没有所谓『死活』的概念,严格说起来,音乐很可能只有『活』这个概念而已,总之被创作出来後就是一个永远的存在,没有所谓『死』这个概念,因为『死』比较像是一种结束、不存在的感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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