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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求你 (第2/4页)
七两多银子根本不够花,熊瞎子一巴掌,轻了,直接就在人身上豁出几条深可见骨的血槽子,重了,胳膊腿都给拍断; 我娘没办法,打起我的主意,把我许给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因为人家愿意出十五两银子; 我二妹、四妹要把三妹给留下的三十两银子拿出来,好不让我被爹娘草率卖掉,我没让; 我心想,那钱要留着赎回三妹,不能动,不就是嫁人麽,反正我也到年龄了,嫁就嫁吧; 只要我肯好好过日子,总能把日子过起来; 再说,我们村的姑娘,能有人家出五两银子就算嫁得好了,何况对方愿意出十五两; 十五两啊,既能解决家里的燃眉之急,也能让我早点脱离这个没人味的家; 所以当我爹娘一口答应下来时,我也没反对。” 吴大妮儿的爹吴喜贵,是个除了种地啥也不管的“甩手掌柜”,将男主外、女主内执行得非常明白——孩子们是屋里的,所以归主内的妇人管。 你若问他主哪些外,答案就一个:地里的活。 你若问他盖房子的事儿算内算外,他一定告诉你算“外”,因为女人只管屋内的事儿,不是管“屋”。 可你若告诉他,钱是在屋里的,该归妇人管,他会告诉你没错,钱是归妇人保管,但往外花,钱就出屋了,归男人管。 所以进帐十五两,是从外面赚钱,所以吴喜贵答应得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而吴大妮儿属於“屋内”,何去何从归她娘管,所以曹氏心里也是理所当然。 吴大妮儿说:“其实我反不反对都一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反对也没用,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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