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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闹出乱子(重修) (第3/4页)
错或是不得主家欢心,最多发卖出去,显少会打杀,就算真有犯了大罪要打杀的,也得去户部消了籍过明路。 这年头在宅子里挖出一具屍体,是件可大可小的事。 京兆尹的府衙外此时围了不少人。 大部分都是看热闹的,也有几个经常来看消息的会去瞅瞅是不是自家从小走失的孩子。 但进去的人并没有瞧见屍体, 仵作说那屍体至少在地下埋了三年,死时还在水里泡过一段时间,烂得面目全非,就算去认了也认不出来。 只能将身量体型与他们说一说,这样一来无疑增加了案子的难度。 後来又将屍体细细验查了一遍才发现,那女屍的左手小指有一处暗伤,大抵是骨头断过,虽然长合了但不太灵活,小指微曲无法伸直,这点成了认屍的唯一线索。 昨日发现屍体的时候便将刘府里的人上到主子下至奴仆都一一的问过话,都说没见过这具屍体,谁也不清楚是怎麽回事。 京兆尹气得拔断两根胡子。 屍体难道还能自己走进刘府把自己埋了不成? 就算明知道此事与刘府脱不了乾系,但一没证据,二来那是屍体虽然是从刘家小公子的院里刨出来,可刘府上下一百多号人,也不能就说是刘小公子乾的。 更难办的是,将刘府近年来进出的奴婢查验了一遍後,并没有少了哪个或是有哪个去路不明。 这屍体还是刘府的小厮亲手挖出来的, 若是知道那里埋了东西哪里敢去刨?巴不得埋个几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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