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东宫毒士,请陛下退位让贤_第114章 栽赃嫁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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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栽赃嫁祸! (第6/6页)


    “河南府的人?”

    “对,虽然他们自称是河南府的商人,但是我看他们更像是行伍出身。”

    “很好,你去柳府外盯着,那两个外地人若是去了柳府,第一时间通知我。”

    金勇沉吟着点点头,吩咐夥计继续盯梢。

    待对方离开後,拿出一株药材,放入了药碾中,仔细的研磨起来。

    天色渐暗。

    城门处的夥计回来了。

    “掌柜的,今日除了那两名河南府的人外,便再无长安方向的外地人入城了。”

    “知道了,下去吧。”

    夥计点头退下。

    金勇低头看了一眼药碾中的药粉,咧嘴笑道:“看来公子猜错了,朝廷的人未必有魏王府的快啊。”

    这时。

    去柳府盯梢的夥计,也跑了回来,“掌柜的,那两个河南府的人进了柳府!”

    “很好!去休息吧。”

    散了夥计後,金勇便带着装填好的药粉,找到了陆飞。

    “陆飞,今天怕是无法给你接风了。”

    “办事?”

    “办事!”

    ……

    ps:唐朝百姓在不出本县范围,无需身份证明,有户籍就够了。

    要是北漂,或是去西安“西漂”,则需要里正开具文书,称为“公验”。

    当官上任用的“告身”,民兵开拔用的“总历”,驿站工作人员用的“符券”,甚至买卖土地财物的凭据,只要是加盖了公章的官方凭证,都可以叫“公验”。

    百姓开具的“公验”叫做“过所”,用途单一,只是用来证明持有者是良民,有籍贯,有家业,来路正派,全国各地都应予放行,资料不保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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