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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卖身契 (第3/4页)
眼神真是毒辣,晚辈佩服不已。这绢布外层却是渡了一层九丝蛇的蛇皮,水淹不湿,火烧不烂,剑斩不断,这灵力弹嘛……自然也是无用的。” 林芝第一次听说过这种宝贝,不觉自己是井底之蛙,但好在,她也没有把希望放在当众销毁绢布的希望上。 她自信道:“既如此,展开看看呗。” 林芝的这个态度,倒让高明轩有些意外和无所适从,但他还是依言将绢布展开,其上清晰的字迹很快印入林芝和众人的眼前。 “建元八年,新平宾南县林天华,因家境贫寒、食不果腹,将小女林芝,年五岁,生於十一月廿八日,辰时生,赠与高家长子明轩,服侍左右,以换白银二两。倘若夜晚山水不测,各从天命。” “立字人,林天华。十二月四日。” 林芝飞速的看着这卖女契,心中已有计较。这林天华,必就是她的生父了,而且她居然只值二两…… 虽说这白纸黑字写的清楚,还画了押,但据李美丽说,她老家的房子早就垮了,定是找不到父亲的书画核对字迹,这画的押,更是死无对证。 却听高明轩在人群的嘘声中,朗声道:“芝儿,现在拿出这份‘婚书’实非明轩所愿,只是想让你知晓我们确有婚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违,我等晚辈若是连这都能不遵从,何谈孝道,又何谈人伦。” 他缓缓又道:“今日我高明轩绝不以此逼你下嫁与我,只真心期望你能放下从前隔阂,来与我安安稳稳过日子。” 人群又爆发出声声议论,本以为高明轩拿卖身契强娶林芝的言论,又改成了高明轩高风亮节,待人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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